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更好地发挥融资担保的桥梁和杠杆作用,努力破解薄弱领域缺乏信用保障这一融资“瓶颈”,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8月9日下午,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南京市财政局共同举办了“南京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首批试点机构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南京市金融办对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了介绍,并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南京市金融办主任刘永彪,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昌训,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张乐夫,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束行农分别和试点担保机构代表进行了交流。
现场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及省经信委、财政厅、金融办、银监局《关于开展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引导和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的支持力度,建立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风险的合理分担机制,2017年5月,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南京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南京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对于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项目贷款担保代偿,由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南京分公司、合作银行、市级财政分别按照50%、20%、15%、15%的比例,共同承担贷款本金代偿责任。对于确认无误的代偿补偿项目,担保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获得代偿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