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情况。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2.7%,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0%,实际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7个百分点。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一季度,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带来了极大困难和挑战。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应对,精准施策,助力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做实做细社会保障,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名义收入增长。
通堵点,推动有序返岗稳就业。就业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保持增长,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稳定的重要保障。受疫情影响,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复工较往年延迟,获得的工资收入明显减少,为此各地通过摸清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需求,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劳务经纪人采取专车“点对点”输送和“分批有序错峰”外出等方式,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部分抵消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关数据显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2元,增长0.3%。
攻难点,开展消费扶贫保增收。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一头连着广阔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就是通过市场手段,打破贫困地区农产品“产、供、销”的壁垒,解决农产品走出深山难题,帮助贫困户增收,营造全民扶贫“大格局”,形成社会扶贫“大合力”。为着力解决疫情期间贫困户农产品滞销难题,各地积极探索消费扶贫,以网络直播销售、以购代销等方式,着力打通在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拓宽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最大程度化解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
补弱点,社会保障兜底强支撑。近年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逐渐向多主体、宽领域、多形式、全方位、高质量保护体系方向发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应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和兜底力度。疫情期间,从国家至地方通过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等方式,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力度,全力支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稳定。相关资料显示,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从政府获得的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报销医疗费等在内的转移性收入人均359元,增长10.7%。在这些措施作用下,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945元,增长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