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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期货市场服务“三农”

来源:人民日报时间:2018年02月28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期货市场管理农业风险、服务“三农”作出了部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我国期货市场将如何落实一号文件精神,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大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正强近日接受了专访。

  涉农商品风险管理需求强烈

  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期货市场可以从哪些方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李正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以下简称期货市场)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着积极作用。首先,期货市场由买卖双方交易形成公开透明的期货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场对于未来一段时间(通常为12个月以内)的大宗农产品供求预期,并与现货价格一道构成丰富完整的价格体系,有助于合作社、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农业生产者以及贸易商、加工商等涉农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组织货源,引导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配置,形成相对公平、稳定、均衡的供求关系。其次,农业生产者和涉农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可以有效管理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此外,期货市场还可以通过交割地选取和设置,引导和支持物流节点建设;通过每交易日持续发布期货价格信号,引导广大农户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产业培训、会议交流,为决策部门、涉农企业和金融机构深入沟通搭建平台。

  我国农业生产、流通、加工、消费规模日趋庞大,涉农商品价格风险管理需求强烈,而农民收入保障不足,为期货市场发挥功能提供广阔空间。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组织不断壮大,为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与此同时,我国期货市场经过20多年发展,已上市农产品期货23个、农产品期权2个,逐步形成一套与国情相适应并独具特色的规则制度体系、产品工具体系、业务运行体系、技术支持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具有较大市场规模和充足的市场流动性,成交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前列,在服务“三农”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

  “保险+期货”试点推进

  问:2015年大商所创新性推出“保险+期货”试点,目前试点推进情况如何?

  李正强: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指导下,2015年大商所首次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在试点中,大商所支持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设计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涉农企业、合作社或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该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再保险服务(场外期权),期货公司通过套期保值,将风险分散转移给具有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市场参与者,大商所为市场参与者履约提供担保。由此构建起从农户、涉农企业到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链条和业务运行闭环,实现通过期货市场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保险+期货”试点一经推出,引起中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等相关部委高度关注,得到各方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2015年以来,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累计投入约1.5亿元,支持30多家期货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围绕大豆、玉米、鸡蛋、白糖、棉花、天然橡胶等农产品开展104个试点项目,涉及十多个省区市,覆盖农业种植面积数百万亩。其中,大商所累计投入8340万元,支持开展47个试点项目;仅2017年就在辽宁等7省区40个县市开展32个试点,为188个合作社和农场共计8万多农户提供服务,覆盖种植面积195万亩,最终为农民理赔4105万元。

  在试点工作中,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将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户保险费补贴。2017年,大商所支持的13个试点项目获得农业部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中央和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补贴保费的方式支持“保险+期货”试点。一方面有助于政府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有利于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另一方面意味着试点工作从市场自发提升到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有利于提高试点质量、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试点模式。

  试点实践证明,“保险+期货”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保险、期货等金融资源整合,有效管理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有力服务“三农”发展的新型模式。“保险+期货”模式构建了可持续、更完善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保险+期货”试点仍在探索中,需要政府给予更多引导和支持,特别是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的制度安排,需要组织动员更多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推动试点在更大范围开展,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涉农企业和农业生产者套期保值需要。

  订单农业与保险期货结合

  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2018年大商所在推动相关工作上有哪些安排?

  李正强: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是在总结已有经验基础上,对“保险+期货”模式的版本升级。一方面,引入“订单农业”,可以从政策层面引导更多涉农企业参与进来,通过他们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连接更多农户。另一方面,2017年我国成功上市豆粕期权、白糖期权,填补了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只有单一期货工具、没有期权的历史,提供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场内)期权工具。在试点中引入“期权”,可以更有效地管理风险。

  我们相信,将“订单农业”与“保险+期货(权)”相结合,有助于发挥大型涉农企业一头衔接农户、一头对接金融机构的组织带动作用,有效解决农户生产规模小、种粮成本高、销售能力差、风险管理能力弱等问题,帮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融入农业现代化。

  2018年,大商所将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借鉴西方成熟经验,推动涵盖“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场外期权等多种方式在内的农民种植(养殖)收入计划,支持多种类型金融机构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地方政府对接,继续完善农业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路径。

  向综合性衍生品交易所转型

  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对此,大商所有哪些发展计划?

  李正强:自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多年就期货市场建设做出部署,2016年以来又连续三年对农产品期权市场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充分反映党中央高度重视期货期权市场发展并寄予厚望。

  下一步,大商所将尽早完成从单一封闭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向多元开放的综合性衍生品交易所战略转型。我们将加强一线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等试点,推出农民种植(养殖)收入保障计划,不断总结完善试点模式;稳步实施铁矿石期货国际化,实现对外开放重大突破,并为后续品种国际化积累经验;在总结豆粕期权上市经验基础上,加快推出玉米、鸡蛋等期权,平稳推出生猪等涉农期货品种,继续加强市场工具和品种建设;持续优化已上市品种合约规则和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加强市场培育,努力为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提供更多便利。